2022-08-30 

《闽南科技学院综合考评细则(试行)》

 一、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评定标准:
    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着眼于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行为习惯养成和社会责任担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包括以下4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以及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
    2.坚定理想信念,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具备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主要考核在集体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3.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树立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团结。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4.加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与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建设。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谦逊礼貌,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班级测评分以全班同学对每一位同学的测评分去掉10%的最高分、10%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班级测评分须经班级评议小组确认,年级测评分由年级评议小组结合班级在当学年中所获得的集体荣誉、班级学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基础分的实际得分为班级测评分与年级测评分的平均分。
   (二)奖励分评定标准
    德育测评分的奖励分包含荣获表彰嘉奖、参与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奖励分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详见表1《德育测评分奖励分与扣分细则》。
   (三)扣分标准
    学生受到学校、学院、年级处分者,给予相应扣分,同一事件同时受到党、团纪律处分者,不重复扣分。详见表1《德育测评分奖励分与扣分细则》。
   (四)德育测评分等级标准
    德育测评分同时转换成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德育测评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30%(获得省级以上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不超过40%),良好比例不超过60%。
    二、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分=平均学分成绩+奖励分,具体如下:
   (一)平均学分成绩
    平均学分成绩=(Kl+K2+K3+……Kn)÷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K为每门课程第一次实际考试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实考成绩指的是学生修某一门课程第一次参加期末考试的实际成绩或第一次课任教师评定的实际成绩,不包括补考或重修后的成绩。
   (二)奖励分评定标准
    智育测评的奖励分包括通过各类等级考试、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参与专业大赛、发表论文作品等科研成果的奖励分数,本科生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详见表2《智育测评分奖励分细则》。
    三、体育、美育、劳育测评
    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评定标准:
    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着眼于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美育活动、劳育活动方面的综合表现。包括以下3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体育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体育意识、体育行为、体育习惯、体质水平、体育技能和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
    2.美育测评内容包括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和素质,考察学生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文化艺术修养和正确的审美观点。
    3.劳育测评内容包含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能力和奋斗精神,考察学生在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基础分通过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美育艺术活动、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班级测评分以全班同学对每一位同学的测评分去掉10%的最高分、10%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班级测评分须经班级评议小组确认,年级测评分由年级评议小组结合班级在当学年中所获得的集体荣誉、班级学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基础分的实际得分为班级测评分与年级测评分的平均分。
   (二)奖励分评定标准
    体育、美育、劳育测评的奖励分包括参与体育文化比赛、艺术类比赛、素质竞赛、参与劳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奖励分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详见表3《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分奖励分与扣分细则》。
   (三)扣分标准
    凡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文化、艺术活动、劳动实践等,给予相应扣分。详见表3《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分奖励分与扣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