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使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院学生资助体系。
(二)制定和修订学生资助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管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新生“绿色通道” 的组织协调及审核工作。
(五)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审核、发放等工作,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院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等工作,以及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工作。
(七)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及管理监督等工作。
(八)办理并发放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主要是学生生病、意外事件的补助等。
(九)负责校方责任险的投保,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做好理赔咨询等服务。
(十)负责入伍征兵学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十一)负责对受资助学生开展励志、诚信、感恩等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省学生资助管理平台的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三)其他工作
1.对口向上级管理单位报送报表、统计情况、调查报告等。
2.校内各单位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研、汇总、反馈等。
3.学生资助工作材料整理、档案保管等工作。
4.其他临时性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