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委学〔2020〕92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校风学风基础建设,促使各班级之间形成相互学习、相互竞赛的良好风气,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意识,学校决定对各班级进行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班风学风建设评选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一)负责对全校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的组织领导和对具体评选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负责定制学校班风学风建设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学校“先进班集体”、“班风学风优良班” 和“班风学风特优班”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定;
(四)负责学校“先进班集体”、“班风学风优良班”和“班风学风特优班”的表彰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以及
学生代表参加的院级班风学风建设评选小组,其职责为:
(一)负责对本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的组织领导和对具体评选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负责本院“先进班集体”、“班风学风优良班” 和“班风学风特优班”各院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定;
二、评选指标体系
根据对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决定从学习风气、素质拓展、组织纪律、教室宿舍文明四个方面对班级进行班风学风评估。(四个方面的具体指标和要求详见学生手册《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实施细则》和《闽南科技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暂行办法》)。
三、评选时间、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时间:2020年11月。
(二)上交材料时间及要求:各二级学院2020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版《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先进集体审批表》与电子版《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申报情况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二)评选对象: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各专业所有班级(包括专升本专业)。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班级同学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的比例高。全班同学积极支持、参与、宣传和促进我校的各项工作;班级学风、考风好;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0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同专业处于前列;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学期末卫生总评中成绩名列前茅。
(四)“班风学风优良班”评选条件:各评估项总分名列二级学院前25%(含),班级同学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且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事件的班级。但同时期、同年级计算机和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低于全校平均通过率的班级不能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
(五)“班风学风特优班”的评选在“班风学风优良班”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其申报条件为:班风学风建设评估名列二级学院前10%的班级或连续两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并且在评比期间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六)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班风学风建设评选:
1.班级同学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或无故旷课;
2.班级同学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达到班级总人数的10%;
4.班级同学因违反社区宿舍管理和校园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通报批评的现象达到班级总人数的10%。
(七)评选程序:由符合上述条件的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辅导员推荐,报二级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评定。二级学院内公示3日后,报学校班风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院内公式5天。
(八)各二级学院评选名额:先进班集体1个,班风学风优良班1个,班风学风特优班1个。
四、表彰和奖励
(一)先进班集体
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给予全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二)班风学风优良班
1.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给予全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2.连续两次被评为“班风学风优良班”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三)班风学风特优班
凡被评为“班风学风特优班”的班级给予全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当学年可增加2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五、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2019-2020学年班风学风特优班、班风学风优良班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申报情况表-学院》(需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等纸质版于12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服务中心,《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申报情况表-学院》电子版于12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1728122831@qq.com。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评选申报情况表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