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为了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度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基金”,现对该项补助的申请、审批等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本校学籍注册后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学习努力,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申请人经济困难以致影响日常生活支出。
二、补助范围
(一)申请人人身或财产遭受非法侵害,造成损失较大。
(二)申请人遭受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且不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的。
(三)学生家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损失数额重大,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四)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
(五)其他可以给予补助的情况。
三、以下申请情况不予补助:
(一)学生家中发生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日常生活支付。
(二)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三)平时有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现象者。
(四)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求上进者。
(五)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六)得到临时困难补助后,去购买高消费品者,永远不予补助。
(七)其他情况不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
三 补助标准及比例
标准:每生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为300~500元,每学期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每学年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
四 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详细说明困难状况,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所在班级、学院要充分调查,了解情况,严格审查把关。申请人材料由申请人专业辅导员与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申请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通知学生签领补助金。
五 其它
(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同时,应鼓励学生自立自强,积极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取资助,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二)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或追回补助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