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委学〔2016〕60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学院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业: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学院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本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先进个人评选项目: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积极分子。
2.被推荐个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
3.各专业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的《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电子版的《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先进个人公示名单》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28122831@qq.com,邮件名称注明:XX年级XX专业先进个人+辅导员姓名。 具体上交材料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先进个人公示名单》(电子版一份)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先进个人审批表》(黑色水笔填写、签字,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工部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