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闽南科技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闽南科技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加大对突发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帮扶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一)突发困难学生。主要指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界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突发重大事故,且家庭无法承担其救治费用者;遭遇重大地质、自然灾害,家庭损失惨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寒假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生活临时困难者。

(四)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其他情况。

二、经费来源

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学费提取的用于资助的经费、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基金等。

三、补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五)由于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异常困难,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四、补助标准

(一)突发困难学生身患重大疾病和突发重大事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医药费用额度等实际情况提供1000-5000元补助。

(二)遭遇重大地质、自然灾害,家庭损失惨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受灾程度给予1000-2000元补助。

(三)寒假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根据学生返乡路程情况,给予200-1000元补助。

(四)生活临时困难者。根据学生实际生活情况,给予500-1000元生活补助。每学期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每学年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4000元。

(四)其他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情况给予500-1000元补助。每学期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每学年享受补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4000元。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突发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学生提交《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批。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四)银行转账。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补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监督管理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或收回资助款: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违反校纪校规及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分者。

(二)对骗取、套取、虚报、挪用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界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于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多发性硬化症

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28.植物人

29.系统性红斑狼疮

30.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31.原发性心肌病

32.重症肌无力

3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4.坏死性筋膜炎

35.终末期肺病

3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